有意參加者先向主辦單位之合作社親自或至郵局劃撥購買登峰造極護照(定價100元、郵資45元,共新台幣145元整),請遊客於劃撥單備註欄上填寫〝購買國家公園登峰造極護照〞,並依護照內所規定方式自99年3月6日起,遊客自行選擇攀登所列國家公園內九座山峰之七頂峰,每完成一座頂峰,提出個人與登山護照於頂峰指定地點合影之照片,黏貼於護照內,並註明登頂日期,使完成該座頂峰之攀登。參加者請於100年9月9日前完成攀登國家公園內七頂峰,於100年9月10日前填寫護照編號及摸彩聯內基本資料,將完成之護照至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或指定單位蓋完攀認證戳章,即可獲頒證書即完攀紀念品,並獲邀參加100年10月10日之大會師活動。 |